“嗯?”

崔耕扭头一看,说话之人自己还真认识,正是应邀来大周观礼的,新罗使者金正初。

如今大周周边的国家中,能称得上大国的,无非是吐蕃、新罗、突厥和扶桑。

扶桑在几十年前的白江村口一战,被大唐打断了脊梁,自不必谈。吐蕃新近被唐休好一阵收拾,对大周也非常敬畏。突厥实力虽强,但和大周互有胜负,对周朝的实力非常了解,也保持着适当的尊重。

唯独新罗不同。

这个国家,原本险些被高句丽灭国,不断向大唐求援。

后来,新罗和大唐联合起来,先灭百济,后灭高句丽,并平分了两国的土地和人口。

可正在这场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新罗人突然翻脸,夺取了原属于高句丽,现在属于大唐的不少城池。

当时唐高宗李治在位,可不会惯着新罗,马上命大将刘仁轨出兵征讨。

唐军连战连捷,深入新罗腹地,眼瞅着新罗就要灭国了。新罗王金春秋吓得赶紧遣使入朝谢罪。

也是新罗走运,当时吐蕃名将论钦陵主政,对唐军发动了大规模的攻击。

平心而论,论钦陵的军事才能,绝不在大唐军神薛仁贵之下,唐军连战连败。李治无奈之下,将刚刚平定了高句丽的精兵强将,大部分调往西域,与吐蕃交战。

新罗见大唐安东都护府空虚,降而复叛,尽取高句丽旧地。

总得来说,这段历史,是一段新罗人运气爆棚,不断捡漏的历史。

但在新罗人自己看来,却是新罗人先灭百济,后灭高句丽,最后又击败了唐军,国土扩展了五倍。再加上几十年没和唐军交过手了,新罗人很有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

新罗使者金正初也不例外。

他抱拳拱手,道:“崔奉宸有个外号,叫崔飞将,一首《秦时明月》,令人叹为观止。《将进酒》豪迈绝伦,我新罗上下无不赞叹。正因大周有了您这等人物,我新罗才心甘情愿承认大周为天朝上国。不过么……”

崔耕道:“怎样?”

金正初斜眼瞥向卢绚,砸吧了一下嘴,道:“窥一斑而知全豹,观贵国这武状元的武功,小使总觉得贵国的武略么……有些对不住天朝上国的名头。”

崔耕脸色微沉,道:“嗯?贵使的意思,是看不起我大周的武状元?”

“倒也不是看不起。不过,小使不才,乃新罗花郎道嫡传弟子,也会个三招两式的。因此,想向贵国武状元讨教几招,还请崔奉宸做个见证。若是小使输了,那就是小使夜郎自大,井底之蛙。若是小使赢了一招半式呢……也不怎么着,就请崔奉宸写一首诗,记一下今日之盛事,小使回去之后,也好对我新罗国主有个交代。”

崔耕如今隐隐有大周文学第一人的声势,他若是写诗称颂,岂不说明大周向新罗服软吗?

人们听了这话,当时就怒了。

“竖子无礼,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

“卢状元,上!给这孙子点颜色看看!”

“新罗人夜郎自大,忘恩负义,是该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上国威风了。”

……

大家如此义愤填膺,卢绚总不能做了缩头乌龟,只得将长大的衣裳闪掉,道:“远来是客,金使者,请!”

金正初微微撇了撇嘴,道:“本使者要是先出手的话,你恐怕就没机会了。”

话虽这样说,但这孙子可一点没客气,话音刚落地,就陡然而起,扑向卢绚道:“看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