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

功夫不大,安禄山统带的步兵,已经冲入了恒罗斯城内。可还没走多远呢,就见前方豁然开朗。

所有民居尽皆铲平,整整齐齐地大食骑兵,盔明甲梁,精神抖擞,排成了整齐地队列。

粗略估算,这些骑兵的数量在两万人左右。最难得的是,这么多人,包括马匹在内,一阵寂然无声。

毫无疑问,这是大食的精锐部队,阿布最后的本钱。

“我擦!中计了!”

安禄山表面上大大咧咧,实际上却是极为阴险狡猾。

他心里一机灵,掉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快,快上城墙,咱们打不过人家!”

“算你小子识趣儿!”

那大食骑兵统领哈库德冷笑一声,带着手下的骑兵隆隆出动。

他们不是不想攻击安禄山的部队,而是这个机会太宝贵了,杀这些步兵太过浪费。

很快地,这支精锐骑兵从恒罗斯城内冲出,向着崔耕的方向杀来。

与此同时,大食军营中无数支响箭飞出,全军得了军令,迅速压上。

攻守之间转换的太快,唐军阵脚大乱,连连后退。最要命的是,此时唐军胜券在握,崔耕中军阵形单薄,给了这两万骑兵可乘之机。

“驾!驾!驾!”

吆喝声声,这两万大食精骑,离着崔耕已然不远。

即便崔耕此时也是心头剧震,喃喃道:“阿布不愧是大食名将,竟让本王陷入如此危局。顶的住这两万骑兵,大食底牌尽失,我军大获全胜。但若是顶不住……我军休矣。”

顿了顿,他豁然而起,道:“李嗣业!”

“末将在!”

“陌刀队成立了快一年了,却从未真正以陌刀建功。现在敌人有两万精骑攻来,你们陌刀队,敢不敢出刀?”

“有何不敢?”李嗣业脖子一梗,傲然道:“您看他们是两万精骑,我看他们是两万土鸡瓦狗。”

“好,本王的安危就寄托在李将军的身上了。”

“陌刀队定不辱使命。”

李嗣业领命而去,功夫不大,一千名陌刀军的勇士,在崔耕身前三百二十步,排成了整齐的军阵。

说句不好听的,若是陌刀队阵破,崔耕想跑都来不及。

当然了,主帅距离如此之近,陌刀队当时是斗志昂扬,士气如虹。

李嗣业高声唱道:“万众一心兮,群山可撼。 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 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 号令明兮,赏罚信。 赴水火兮,敢迟留! 上报越王兮,下救黔首。陌刀无敌兮,杀尽贼寇。 杀尽贼寇兮,觅个封侯!”

此乃明朝戚继光所做《正气》歌,被崔耕略作改动,成了陌刀队军歌。此时唱起来,大有鼓舞士气之效用。

“觅封侯,觅……觅个尼玛啊!”

一首正气歌刚刚唱完,大食骑兵已经疾驰而至。为首一人身材壮硕,脸上一道刀疤从左到右,面相狰狞恐怖。

此人正是这两万精骑的统领哈库德,他嘴里骂着,手中一摆长矛,借着马力,向着李嗣业分心便刺。

然而,还没到近前呢,只听到一声怪叫,道“来得好!”

唰!

寒光一闪,劲风扑面!

“啊?”

哈库德这才注意到,这大个子的陌刀比自己的兵刃长多啦。还没刺着人家,自己就得玩儿完。

此时再想招架已经来不及了,他赶紧把马匹王旁边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