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尖锐的叫声刺破了晨曦的宁静。

天刚刚亮,飞鹰就放飞了白玉爪,没想到敌情不期而至。

出征以来,白玉爪的作用无可替代,每一次,都是它先现了目标,无论是要去袭击的羊,还是来袭击的狼。

“上将军,来敌不多,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斥候。”

飞鹰的猜测没错,来骑只有不足百骑,是莫贺达干的血狼骑。莫贺达干很生气,他客气地向葛逻禄人打招呼,却被当作低声下气的请求,那个狂妄的于茨居然敢强硬地拒绝,是可忍,孰不可忍?

莫贺达干很沉得住气,还是迦木说得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莫贺达干决心要做黄雀,将李怀唐这只蝉,还有于茨这只螳螂给一网打尽。

放出可怕的血狼骑是莫贺达干实现宏伟目标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嗅觉敏锐的血狼骑比李怀唐他们更早现谋落部的行踪,本来,他们是打算等莫贺达干收到他们的消息率大军赶过来再吞下这可观的人口。不料,事与愿违,他们看上的人口竟然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饿狼给屠杀得七零八落,惨不忍睹,让他们贼心疼。

血狼骑甫一出现,鹰骑的斥候们就感觉到了无形的威胁,他们是天生的死对头。依仗着神骏极的汗血马,鹰骑始终与血狼骑们保持着安全距离,时不时围观指指点点,不可一世的血狼骑则咆哮如雷,感觉受到了侮辱。英雄无敌的汗血骑何时受到过这般蔑视?哪次所遇之敌不是落荒而逃?

这个世界上,能让李怀唐忌惮的没有几个人,大食哈里不算,苏禄汗不算,莫贺达干更不算,偏偏血狼骑是其中之一。

一直处于郁闷中的武骑强弩手突然莫名兴奋,夜袭没有他们的份,他们又被惯例地被当作后备力量雪藏,兼顾看管辎重物资。或许是上天也看不过眼了,居然将血狼骑送到他们的嘴边,当作他们成就威名的垫脚石。

对于骑兵来说,强弩并不可怕,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轻骑兵的手里。对于强弩手来说,要对付以度见长的轻骑兵,就得下点诱饵,装个套。

血狼骑是技术派,高明的骑术很好地弥补着战马度不足的差距,起狠来的血狼骑非常可怕,一直紧紧地咬着鹰骑的斥候们,不达目的誓不休。

刻骨仇恨尚不至于使血狼骑骑士们如此执着,让他们锲而不舍的是鹰骑骑士座下的神骏天马。自古英雄骑骏马,自认天下第二,无人敢说第一的血狼骑骑士当然认为,眼前的宝马都是他们的,就算现在不是,很快也会是,以往的经验证明了,这是草原上的真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的意志。

“杀死他们,抢下他们的战马!”血狼骑骑士们红着眼,伏在马背上,角弓在手,就等合适的距离和合适的机会到来。

追击若即若离,希望不曾脱离视线。就要得手的感觉牢牢地吸引着强悍的血狼骑骑士们。

忽然,前方的对手左右一分,如同被巨石阻挡分流的河水,被分成两半继续向前。一个严实的阵型兀然出现在血狼骑的眼前。

“步兵阵?”这是血狼骑骑士们的第一反应。